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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(專班)

實習注意事項

  1. 新學期欲實習者,請於前一學期末向芝麻告知,
    如:第一學期9月開始實習,前一學期末5-6月須告知;
    第二學期2月開始實習,前一學期11-12月須告知;
  2. 實習規範要點請參照研發處官網:校外實習 - 龍華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 (lhu.edu.tw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