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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注意事項

實習注意事項

  1. 新學期欲實習者,請於前一學期末向院辦助理告知,
    例如:
    第一學期9月開始實習,前一學期末5-6月須告知;
    第二學期2月開始實習,前一學期11-12月須告知;
    暑假7月開始實習,請提前兩個月告知。
     
  2. 實習須知文件,請參照龍華科技大學 學生校外實習要點:
    https://sys.lhu.edu.tw/m/m2/All_Rules/chs/16-710-007.pdf